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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論
  日前,有媒體報道,深圳市民愛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原職工舉報該中心每年有幾千萬元經費,支出僅數百萬元。隨後深圳殘聯回應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非“三公”經費,沒規定要公開,引發社會關註。(6月3日《人民日報》)
  在談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要不要公開的話題前,不妨看看殘保金在現實中的利用情況,它或許更難揭示“神秘化”的殘保金的真相。根據深圳市殘聯的數據,有134700殘疾人的深圳,其中擁有戶籍的殘疾人只有75800人。而根據深圳市扶持殘疾人就業補貼的相關規定,針對殘疾人的創業扶持只針對深圳戶籍。換言之,在深圳有將近一半的殘疾人將享受不到殘保金的扶持。這種標準上的限制,一方面導致了大量殘保金的剩餘,另一方面,也為殘保金的可能被濫用留下了隱患。
  當然,很難說,殘保金在使用上的標準偏差與公平性問題,完全是因為“不公開”,導致監督困難所致。但至少,殘保金的神秘化與缺乏監督,是一個重要原因。事實上,由於缺乏必要的公開,殘保金的使用效率早已受到詬病。如2012年,廣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預算安排4.82億元,而實際支出2.42億元,執行率僅有50.21%。有當地人大代表就追問: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為何連續三年執行率低?而與此同時,在全國範圍內,殘保金的使用效率狀況不理想也受到質疑。
  不妨說,即便不考慮殘保金的性質問題,在無公開的前提下,這一不菲的費用如何確保使用的效率與公正問題,顯然無法給出名正言順的答案。而如果論及民愛中心的公益組織屬性,不公開就更難以讓人接受。
  作為殘聯的下屬單位,民愛中心,一方面是帶有公益屬性的社會組織;另一方面,殘保金的收取又是依靠行政政策的強制規定。於如此矛盾之中,其半官方色彩顯而易見。頗為耐人尋味的是,深圳殘聯對此的回覆僅僅是殘保金非“三公”經費,“沒規定要公開”。這一回應在不經意間透露出,至少在潛意識里,民愛中心仍把自身更多定位為政府部門,只是該經費不屬於“三公”公開的範疇。從這種自我定位上的微妙就不難理解,當該組織完全忘卻自身的公益屬性,對“公開”說不,或許就是順其自然的事情。就此不難理解,要破解殘保金的公開難問題,釐清此類社會組織的定位偏差,應是不能迴避的改革任務。
  無公開就無效率,無公開也無公信。殘保金在深圳的神秘化,在全國範圍內也並非孤例。這類夾雜在官方與公益組織之間的公益基金,其在審計上往往能夠被輕易地排除在既有的制度要求之外,因此,確保其公正性與合法性,除了強化社會監督與加大公開力度,別無他法。深圳殘聯回應稱,因為殘保金比較敏感而無法公開。那麼,到底敏感在哪,不妨作出更細緻的回答。如果其中真有某種諱莫如深的“敏感”,那恐怕恰恰也正是因為長期以來,陽光無法抵達的緣故。因此,面對這類既不屬“三公”範疇,又在實質上偏離公益組織程序的經費收取,不妨在頂層設計上來一個全面的摸底,否則,無陽光消毒的殘保金只會更加“敏感”,脫敏,唯有公開。
  □朱昌俊
  (原標題:殘保金“脫敏”,唯有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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